2017年8月—2018年1月间,消费者钱某在江都某药店先后多次购买了同款男性保健药品,累计花费了9550元。 不久之后钱某却携带购买的保健药品来到了江都区市管局,成都同志会所举报自己购买的产品是三无产品、假冒伪劣产品、重庆同志有毒有害食品,要求依法检测并查处。钱某称,除了自己使用外,重庆同志会所,他还将保健药品送给了朋友使用,但使用了该保健药品后,自己非但没有效果,反而身体开始不适。 江都区市管局将该保健药品进行了检测,结果显示,该保健药品里含有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,最终认定该保健药品应按假药论处。钱某随即要求出售假药的药店进行赔偿,双方多次调解无果后,钱某将药店告上了法庭。 近日,江都法院做出判决:被告药房退还原告货款9550元,并向原告支付三倍货款赔偿共计28650元。 《消费者权益保》第二条第一款,消费者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其权益受本法。本案中,原告购买的保健品经检测,含有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,应认定为假药,故被告药店作为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。考虑原告所购药物的特殊用途,我们认为,原告购买的“保健药品”是消费性物品,综上,我们依法判决被告退还货款并给与原告三倍货款赔偿。 数据统计,2016年,江都法院审结产品责任纠纷(消费者权益纠纷、产品质量纠纷)案件6起,2017年审结7起,2018年审结12起。从数字上看,通过打官司的方式,已经越来越被江都的消费者所接受和选择。 该类案件标的物五花八门,但都是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物品——小到食品药品,大到汽车、建材。其中,最小一起案件标的物只有9元,原告花了9元在超市购买饮料,发现超市对饮料的生产日期进行了涂改,继而一纸诉状告上法院。 选择了法律途径来,一方面,消费者意识增强,逐渐习惯于利用法律武器;另一方面,国家消费者权益的力度加大。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为的查处力度加大。广州同志, 审理这类案件,主要就在于举证。消费者在提起诉讼时,需要妥善的保存好购买凭证、产品残值等,成都同志会所,以便案件能够顺利审结。会根据购买物品的用途进行判决,通常自用性的物品判处十倍赔偿,消费性的物品判处三倍赔偿。——张夏云成都同志会所,重庆男孩,成都同志, |